监管部门始于去年下半年的一系列动作表明,证券行业放松管制和创新发展的时代已经来临。今年证券行业自主创新和监管政策主导创新均有望实现突破。
众所周知,在证券行业发展的前20个年头,为确保弱小的证券行业能够稳步健康发展,对于券商涉猎法律法规明确许可以外的业务,监管部门一向较为谨慎。这一监管思路在去年出现由谨慎到鼓励的转变。
去年10月27日,监管部门出台了《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工作指引(试行)》,首次明确了证券公司可以探索监管机构未予明确的创新性业务(产品),并通过推出合理区分证券公司创新失误和违规行为、降低创新业务风险指标要求、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合理设计创新能力指标、研究探索创新的保护机制四项政策对行业创新进行保护。
实际上,在成熟的海外市场的证券行业监管中,除监管部门明确禁止的业务外,证券公司均可探索和创新。因此,上述指引的出台,被业界称为监管思路正在与国外接轨。值得一提的是,行业自主创新已见成效,股票约定式回购和信达证券推出的现金宝业务,均非监管部门的牌照业务,且不属于政策主导的创新业务。而是在市场潜在需求推动下,行业通过自主创新推出的新业务,实现了和客户的双赢。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工作指引(试行)》由试点转常规和证券公司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升,更多既能服务实体经济,又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理财需求的金融产品将层出不穷。
在鼓励证券行业自主创新的同时,监管部门在放松管制和推出更多政策主导的创新业务方面均进展顺利。去年6月以来,证监会陆续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等5项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地方证监局,体现了监管部门放松管制的方向,在适度弱化“行政管制”职能的同时,加强了“服务监督”的职能。
此外,今年初监管部门向券商下发了《完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总体思路》,将监管重点转向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拟将净资产和负债的比例由20%调低到10%。同样体现了监管部门欲放松管制的动向。
值得一提的是,在鼓励行业自主创新和逐步放松管制的同时,自去年以来,由监管部门主导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同样层出不穷。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扩大、直投业务试点转常规、融资融券试点转常规、融资融券标的扩容的相关规定已然出台,而转融通业务、场外市场、备兑权证等新业务均有望在今年推出。
近期,监管部门已完成了北京、上海和深圳与代表券商的座谈会,而前期对证券行业改革的相关议题也已汇总后下发至各大券商。业界也对有望在4月份举行的证券业创新大会充满期待。与银行业、保险业相比,处在金融行业边缘位置的证券行业,对于能否在本次创新大会上找到适应自身合理发展的路径,发现并破除自身发展的桎梏,早已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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